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和网络通信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董事 5 名,分别为毛丽萍、任俊照、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等议案,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决策中的核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谭岳奇先生、陈丽红女士、李玉琴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汇报。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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