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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07:20:17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您好,董秘!公司招股书曾披露与母公司华宝国际在食用香精、烟用香精领域存在同业业务。目前控股股东已控股公司81%,请问:
1. 华宝股份是否已与华宝国际签署避免同质化竞争的正式协议?
2. 协议中是否明确划分产品品类、客户范围及区域市场?
3. 若未来出现新增同业机会,双方将遵循何种决策程序优先让渡给华宝股份?
4. 公司如何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转移订单或利润,保障中小股民利息?谢谢
华宝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控股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公开承诺,具体详见IPO期间公司已披露的招股书相关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持续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独立经营、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建立了公司治理监督机制,对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行为等进行制度化管理,从制度上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如未来出现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12 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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