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
1、公司2018年招股说明书第41页第六节二(一)部分,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2、第8页,发行人承诺,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影响的,公司将以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请问董秘,该承诺还有效吗?
华宝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首次公开发行阶段所作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各项承诺持续有效。请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首次公开发行阶段所作出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各项承诺持续有效。请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0-15 0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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