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177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0,000 股,回购价格为 8.57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73,455,157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总股本)减至 373,415,157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373,455,157 元
减至 373,415,157 元。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上述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金额为342,80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373,455,157股(截至2025年12月16日总股本)减至373,415,1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73,455,157元减至373,415,157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荣正企
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2025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00股,授予价格为8.57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3日上市。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7,928,686股增加至362,128,686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的2025年激励计划中2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9524%,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