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明电转 02”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明电转 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95 号”
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4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44,85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4.4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 02”,债
券代码“123203”。
(三)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明电转 02”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 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14.75
元/股。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提议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确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4.75 元/股向下修正为 12.09 元/股,转
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1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2.09
元/股调整至 11.8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9,700 股,以及回购注销 10 名原激励对
象合计持有的 286,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395,700 股的注销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
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1.89 元/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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