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32.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8.57元/股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向 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和股票来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2.0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81.6398 万股的 1.39%。其中首次授予 4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81.6398 万股的 1.24%;预留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4,781.6398 万股的 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37%。
2022 年 4 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本激励计划披露
日,尚有 110.9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三)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96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聘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57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六)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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