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120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任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窦旭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调整,窦旭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窦旭才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旭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280,000 股,通过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9,7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99,700 股,窦旭才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相关承诺。
二、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窦旭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窦旭才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窦旭才先生的辞任报告》;
(二)《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窦旭才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师范大学MBA 学历。2004 年 7 月,加入深圳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业务跟单、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旭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 280,000 股,通过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9,7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9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14%。窦旭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窦旭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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