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6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8.16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376,65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8.16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25,99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
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上述股东未来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应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参与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等原因,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按照计划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回购方案存在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