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马旭飞)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
人 2024 年度(2024 年 12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马旭飞,1972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新加坡国立大学企业政策博士学位。
1995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职员、业务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管理学系教授;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和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创
新管理领域)教授;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教授。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
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土
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 CLSA Premium
International(HK) Limited 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6 月至今任常州百瑞吉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
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 0 次,董事会 0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次。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旭飞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