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
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当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剑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投向”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同意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1)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按照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
196,304,416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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