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 2024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股东拟为公司收购标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关于未来三
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6、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8、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关于因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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