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独立董事张学军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军: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 年至 1995 年在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学校担任讲师;1995 年至 1998 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担任科员;1998 年至 2006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审判员;2006 年至 2019 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担任审判员、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兼任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理事、广东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4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和 3 次临时
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优势,审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任
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14 10 4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2 2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提供支持。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提前询问被审议议案相关的事项详情,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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