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科顺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募集资金
管理、企业文化;
2、风险评估与控制;
3、控制活动:不相容职位分离控制、交易授权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绩效考核控制、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管理控制、对外投资的管理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4、内部信息收集、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
(二)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架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高了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的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事项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管理需要,设立了研发中心、制造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数字化运营中心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形成了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同时,公司每年不定期更新公司《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文件,及时传递组织架构或人员分工的变更信息,保障公司的日常运营有序进行。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稽核体系,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专门的监察审计部并配备专门审计人员,负责执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及其他各项审计活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内部审计人员均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有效运行。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投融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董事长具备二十多年的防水行业实践经验,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均具备丰富的行业或管理经验,熟悉防水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市场嗅觉及综合判断能力。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面预算,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确保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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