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3:17:21 股吧网页版
科顺股份:关于丰泽股份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与业绩补偿方案暨致歉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3216 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与

业绩补偿方案暨致歉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泽股份”)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与业绩补偿方案暨致歉说明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概述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经 2021 年 9 月 30 日
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创
业板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 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2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孙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40 号)文件核准了上述交易。2022 年 3 月 21 日,丰泽股份
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丰泽股份93.54%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已完成对未参加本次交易的其他中小股东的股权收购,合计 8,051,800 股,占丰泽股份总股本的 6.40%。公司已经合法持有丰泽股份 99.94%股权。

2022 年 4 月 12 日,本次收购丰泽股份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业绩承诺方就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业绩承诺数的情况达成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为:孙诚、孙会景、孙华松、孙盈、宋广恩、郑红艳、宋一迪、杜海水(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方”)。

业绩承诺方就丰泽股份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内实际盈利数不足业绩承诺数部分的补偿事宜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补偿期间

根据业绩承诺协议,若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当日)完成交割,而于 2022 年度完成交割的,则业绩承诺期在前款约定的基础上顺延一年(即顺延至 2024 年度),本次交易实际于 2022
年 3 月完成交割,即本次交易的补偿期间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2、承诺盈利数

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 2022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且本次交易达成后目标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核算其净利润)作出承诺,分别不低于 5,040 万元、6,048 万元、6,497.49 万元,且累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40 万元、11,088 万元、17,585.49 万元。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对目标公司有资金投入(如无息),则其净利润应该扣除该部分的利息支出。
3、业绩补偿数额及方式

(1)补偿条件及计算

①根据业绩承诺协议,目标公司当年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在当年度即履行补偿义务,具体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上市公司购买相应标的资产的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累计已补偿金额=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②若触发业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