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战略落地。由于固有局限性存在,公司内部控制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依据风险导向的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手机授权维修业务、联盟业务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组织架构、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管理控制、经营控制、财务控制、投资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 10%;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利润总额的 5%至 10%之间;
一般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利润总额的 5%以内。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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