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关于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I578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I57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对于关注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其中所涉及的 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7978.02万元、540244.90万元、688141.22万元及 119578.8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为 26124.57 万元、37348.72 万元、24060.21 万元及 2977.18 万元,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242.94 万元、92637.31 万元、144376.56 万元和 33450.75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8.56%、17.53%、12.83%和 11.3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98%、44.09%、42.93%和 31.21%。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73.28%、76.22%、72.23%%和 67.06%,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况,部分供应商为公司主要关联方、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其中 2024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金额 219126.2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0206.99 万元、157100.11万元、136568.76 万元和 102125.68 万元,占资产比例分别为 17.21%、20.85%、16.62%、12.71%。报告期末,All Circuits S.A.S.(以下简称 AC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49250.16 万元,占资产比例为 22.1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9367.03 万元、 18508.90 万元、39323.86 万元及46336.87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1%、2.46%、4.78%及 5.77%。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在越南、孟加拉和深圳坪山等地兴建制造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945.21万元、1017.66万元、6432.28
万元、1056.05 万元,主要为销售材料和房屋租赁收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50.71 万元,为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和股权投资基金;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2851.80 万元,主要为往来款项、代缴社保、公积金等;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31053.72 万元,主要为掉期存款、留抵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8345.78 万元,主要为预付投资 AC 公司款项、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快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组织两名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相关职业健康检查,并安排未经相关职业健康检查的一名劳动者从事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被处以罚款 5 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被处以罚款 6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说明公司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2)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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