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5-082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
司拟修订或制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部分制度修订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
会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公司董
事会成员由 9 人调整为 12 人,调整后非独立董事由 6 人增加至 7 人,独立董事
由 3 人增加至 4 人,新增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调整后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股本数增加,对应增加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增加“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为准)”
等。并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 公司由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服务中心两名法人以及刘勇等136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机关服务中心两名法人以及刘勇等 136 名自然人作为发(具体名单见本《章程》第十八条),以河南省交通规划 起人(具体名单见本《章程》第二十条),以河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郑州市工 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郑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码为 91410100706774868X。 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00706774868X。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30.179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0,560,072 元。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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