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常军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常军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现任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气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 29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11 次,
出席股东会 1 次。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作为第三届及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成就情况、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查,切实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及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任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对提名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
(三)任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及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等形式,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子公司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与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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