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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3:48:54 股吧网页版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全文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了整改报告。

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存在的问题:你公司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授权管理不当,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8 号——信息系统》第三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情况:

1、针对公司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授权管理不当的问题,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现有审批流程和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核查,并报备公司 IT 管理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严格落实授权及安全管控有关规则,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与风险控制。

2、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负责人认真学习《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8 号——信息系统》等规范化管理指引,并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3、公司将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责成专人定期审阅系统账号,避免授权不当或存在非授权账号,禁止用户账号的非授权操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IT 部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

整改部门:IT 部、内审部

整改期限:相关措施正积极推进中并将长期执行。
(二)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

存在的问题:你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未按照年报披露政策核算收入并结
转成本,导致收入成本跨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第十九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情况:

1、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财务部门对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学习与理解存在不足,需提升对于销售合同中收入确认时点的专业研判,杜绝由于对于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疏漏与错误造成的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况发生。

2、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及其变更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销售合约收入确认方法评审流程、完善合同台账关键条款研判结论;结合客户系统数据以及合同中控制权转移条款,对收入确认关键节点进行正确识别;此外,公司将建立健全业财沟通机制,规范销售单据与交付签收文件的管控流程,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公司认真研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详细沟通,认为相关事项所涉金额、比例及影响程度不重大,
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经营结果、期间损益,相关年度资产负债情况及 2024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较小,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等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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