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母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6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1.6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管理、筹资管理、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的管理和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
关于公司股东与股东会:公司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完全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对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公司9 名董事,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资料真实、完整,董事人选事前均获得有关组织和本人的同意,并有书面承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与薪酬三个专门委员会,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须经过专门委员会通过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独立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公司财务等;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涉及到投资、筹资、担保、关联方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决策。
关于公司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建立了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能及时为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提供服务,接待股东来访和接收投资者的咨询。
(2)部门设置与职权分配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合理设置了各内部职能部门和事业部,制定了组织架构图、岗位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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