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 号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项乐宏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来
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如触发“乐歌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3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董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将上述 13,000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关联董事李响先生、夏银水先生、泮云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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