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
电子”)计划以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自 2025 年 2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10,000.00 万元。
2、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822,396.45元,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增持时间已过半,后续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丽晶电子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
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前,丽晶电子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6,189,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9%,
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及其配偶姜艺女士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5,882.2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6.54%。
2、增持股份的目的: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
次增持计划。
3、增持股份的金额:人民币不低于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计划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5 年 2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止(除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资金来源:增持资金来源为丽晶电子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丽晶电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贷款承诺函》。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822,396.45 元,丽晶电子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前 已增持公司 增持后
增持主体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票数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股) 本比例
宁波丽晶电
子集团有限 66,189,378 19.39% 273,400 66,462,778 19.47%
公司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后续增持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全部筹措到位、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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