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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45:22 股吧网页版
乐歌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333,333股,占总股本的6.83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于2024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7名,共对应7个证券账户。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概况

根据公司2023年6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7月14日 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4年5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4年6月3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66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132,329.5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67,660.47元。截至2024年10月17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935,999.86 元(含增值税)后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400562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23,333,333股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即将届满,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4月27日乐歌转债开始转股,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计210张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631股,股本增加631股。

综上,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41,309,25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6,681,338股,占总股本的86.9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627,913股,占总股本的13.0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7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昌源新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丁志刚、山东强企兴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樑。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如下:本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认购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申请将在乐歌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乐歌股份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乐歌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六个月。本公司/本人承诺自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3、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2、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364%;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364%。

3、本次申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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