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5-070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润
禾材料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股权激励归属等原因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38,359,503 股。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本次利润分配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1,507,850.90 元(含税),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79,867,353 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
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8,359,5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8,359,503股增至179,867,353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将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
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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