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0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宏
达电子同行业客户共 1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
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朝,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传亮,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恺先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