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2、调整前“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3.89 元/股
3、调整后“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3.61 元/股
4、本次权益分派期间,“药石转债”暂停转股
5、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股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关于“药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调整依据
1、2025 年 5 月 16 日,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方案为: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99,729,67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36,090 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 198,893,589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 55,690,204.92 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其他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自2025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增加29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99,729,96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836,090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98,893,879股,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扣除回购后总股本×10=55,690,204.92÷198,893,879×10=2.79999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股利为0.2799995元。由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照最新每股现金股利及股本计算的现金股利总额为55,690,186.67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公司按照当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55,690,186.67元÷199,729,969 股*10 股=2.78827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 0.278827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当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788273 元/股。
根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在“药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因此,“药石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一)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和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的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 P0=33.89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2788273 元/股(含税),因此,“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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