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6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5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左国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7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96,677,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7,451,906 股的 27.82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61,984,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7,451,906 股的 17.83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34,692,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7,451,906 股的 9.984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0 人,代表的股份总
数 9,505,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7,451,906 股的 2.7358%。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10,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89% ;反对 4,704,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59%;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38,5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492%;反对 4,704,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880%;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49,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64% ;反对 4,768,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26%;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678,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666%;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866,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36% ;反对 4,750,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5%;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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