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3日讯捷佳伟创(300724)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余仲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兴远业”)、常州鼎佳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佳汇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0%。
截至公告披露日,余仲持有公司股份29,336,4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46%;恒创汇业持有817,6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弘兴远业持有7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鼎佳汇业持有217,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捷佳伟创上市以来共进行2次募资(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共计募资36.33亿元。
捷佳伟创2018年8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捷佳伟创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000万股,发行价为14.16元,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1.06元/股,发行费用为8519.64万元,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捷佳伟创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48亿元,分别用于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捷佳伟创此前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480245股,发行价格为9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879.9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20.0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37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