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余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恒创汇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 州鼎佳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36,4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6%,总股本按照公
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余仲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3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2%)。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58,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的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常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鼎佳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3 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余仲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常
州恒创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恒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创汇业”)、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兴远业”)、常州鼎佳汇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佳汇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余仲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董事、总经理 29,336,432 8.46%
恒创汇业 817,689 0.24%
弘兴远业 余仲先生控制的员工持股平
台,为余仲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722,500 0.21%
鼎佳汇业 217,940 0.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及比例:余仲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2%;恒创汇业、弘兴远业、鼎佳汇业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3 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余仲先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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