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创微微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常州骏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7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和决策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为公司日常运营提供专业性意见,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2、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现阶段业务运营需要,设立了制造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供管中心、质量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行政中心等职能及运营中心,以及以各产品线为主的业务群和事业部,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目前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完善合理,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的需要,各职能及运营中心、业务群和事业部各司其职,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及各项内部控制规定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除五险一金、年度体检的基本保障外,通过改善工作环境,建立工会组织,组织员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持续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机会,提供月度、生日、节假日等各项福利措施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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