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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1 18:58:05 股吧网页版
一品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5-072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李捍雄先生、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均为被告。

3、案件涉案金额:52,860 万元,该涉案金额仅为原告起诉状所载诉讼请求的金额,不代表法院最终审理结果。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收到法院相关材料后已聘请律师团队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分析、论证。代理律师团队根据现有材料评估,认
为:依据 2014 年 10 月 31 日一品红制药与汇友国际签订的《合作协议》,汇友国
际已将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有关的专利(专利号为 ZL200510110924.8)和技术秘密全部注入到品瑞医药并由品瑞医药提供给一品红制药使用;一品红制药已经依据协议向汇友国际及其相关方支付了 1,500 万元,并无违约行为。因此,汇友国际主张的专利和技术秘密应当归属于品瑞医药,且一品红制药依据协议有权使用涉案专利和技术秘密。汇友国际无权发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应予以判决驳回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以上意见为律师评估意见,诉讼最终结果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汇友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友国际”)就知识产权纠纷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制药”)、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长李捍雄先生、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汇友国际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李捍雄先生、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人:杭州石美矿业技术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根据原告的起诉状,其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确认登记在被告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名下的“一种前列地尔注射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为 ZL2016100238199)归原告汇友国际有限公司所有。

2、请求判令被告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李捍雄、被告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汇友国际有限公司的“一种制备前列地尔脂质体的方法”发明专利(专利号为 ZL200510110924.8)以及“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的技术秘密。

3、请求判令被告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李捍雄、被告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共同连带地向
原告汇友国际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5.28 亿元,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 60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李捍雄、被告广东泽瑞药业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被告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品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共同连带地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及情况说明

2014 年 10 月 31 日,一品红制药与汇友国际就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合作
事宜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现金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广州市品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瑞医药”)。一品红制药持有合资公司 52%股权、汇友国际持有合资公司 48%股权。将由品瑞医药推进前列地尔的研发。合作双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作协议》约定内容的概要为:(1)汇友国际将注射用前列地尔脂质体有关的专利(专利号为 ZL200510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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