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陶剑虹-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7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陶剑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用自己医药专业方面的知识和对相关政策的独特见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 2024 年度召开的四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并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及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 年度
共召开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表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审阅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等内容,并审查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同时,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以自身对相关医药政策的充分合理解读,与公司相关部门交流,并表示重点关注该方面对公司的影响,以及提议应给予较为详细的披露。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审议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董事、高管的相关事项。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情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公司新的发展策略,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业务的调整及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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