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胡咸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胡咸华,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省国资委专家库专
家。1993 年毕业于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3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中审
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主任会计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4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胡咸华 5 5 0 0 0 3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用自己会计专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 2024 年度召开的五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三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人受聘情况进行说明,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并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度共召开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实际出席 2 次。会议对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表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同时,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查阅公司月度或
季度会计账目等,积极参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会计师等参会人员积极沟通,认真了解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对公司推广费等相关费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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