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的公告
股东刘准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蔡国庆先生与刘芳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姐姐)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并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自到期之日起自行解除。因此,蔡国庆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基于刘芳女士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此次变动仅为一致行动关系的调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851,0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91%,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准先生出具的《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蔡国庆先生与刘芳女士的一致行
动协议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到期并不再续签,届时蔡国庆先生与刘准先生及
刘芳女士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蔡国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37.64%减少至 36.91%,权益变动触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 1%的整数倍标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蔡国庆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刘准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沈桂秀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刘冰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刘坚
住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刘芳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李凤珠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澄江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 刘涌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10.10
蔡国庆先生与刘芳女士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0月10日到期并
权益变动过程 不再续签,蔡国庆先生与刘准先生及刘芳女士的一致行动关系自
动解除。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从37.64%
减少至36.91%。
股票简称 怡达股份 股票代码 30072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
股数(万股) 注明)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1,204,600 0.73%
合 计 1,204,600 0.7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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