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6、提案 7、提案 9、提案 10、提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30),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 19 号 5 幢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子安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7 人,代表股份 105,097,70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6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04,405,102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0.992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1 人,代表股份 692,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2 人,代表股份 7,681,5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60%。
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1 人,代表股份 692,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19%。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4,959,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88%;反对
9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93%;弃权 4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
同意 7,543,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048%;反对
9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211%;弃权 4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74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
同意 104,959,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88%;反对
9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93%;弃权 4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20%。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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