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 时 30 分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直接持股比例为 35.26%的股东赵子安
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议案的主要内容为: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股东大会对于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高效、顺利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以及股东大会对于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
期均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除上述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
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对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根据现行有效的《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子安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89,817,4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6%。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不需要累积投票。除增加上
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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