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为我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
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预审沟通
会议,对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进行沟通,并根据预审沟通情况来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在后续的正式审计中,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项目负责人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审计重要问题及重点事项的核查情况进行讨论,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沟通。
(三)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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