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3、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实施票据池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存单质押、保证金质押等方式进行担保,不涉及对外担保。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及时入池新收票据置换保证金,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本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五、审议情况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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