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月 15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新沂市珠江路 18 号 4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振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股份55,069,82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58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54,765,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28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人,代表股份 304,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25人,代表股份 304,4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6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74,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7%;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6%;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9,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828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5953%;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76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74,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7%;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6%;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9,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828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5953%;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76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74,9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7%;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6%;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9,5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8280%;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5953%;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76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973,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49%;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36%;弃权 6,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3222%;反对 9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9.5953%;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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