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73,440,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008%(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
为 70,440,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999,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908,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34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562,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14,0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2%;反对 103,3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14,0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2%;反对 103,3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14,0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2%;反对 103,3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14,0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2%;反对 103,3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8%;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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