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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