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现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没有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议案,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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