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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23:36 股吧网页版
精研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兴华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截止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04 家(制造业)。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
纪律处分 2 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兴华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华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卓丹女士,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华西股份(000936)、南京商旅(600250)、哈森股份(603958)、云内动力(000903)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肖君:吕肖君女士,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豪江智能(301320)、凤凰传媒(601928)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婷:陈婷女士,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起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中兴华所和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中兴华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中兴华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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