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1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3
第四章 董事会的权限...... 4
第五章 董事会的授权...... 5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6
第七章 董事会秘书......11
第八章 附则...... 13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
规则》、《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 各个专门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任
免。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提议制定投资方案;
(三) 审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事项;
(四)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提请董
事会决定;
(二) 就股东会、董事长人选、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
和董事会秘书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审核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四)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研究并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考核的
标准和程序;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
建议;
(三)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四)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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