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重点关注其独立性、审计程序执行及关键事项应对能力。委员会详细审阅了审计工作底稿,与管理层及内审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并针对重大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从其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复核。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团队专业胜任能力符合要求,审计程序执行充分,对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实施了有效核查,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经审核,2024 年度公司应支付中审众环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8 万元,上述费用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等方面开展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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