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6: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人数 8 人,董事汪秀林现场参会,董事长屠勇军,董事林洁、朱国荣、邓传亮及独立董事石锦娟、张国昀、丁寒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屠勇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屠勇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国昀先生、丁寒锋先生、汪秀林先生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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