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业务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进行套期保值,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以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
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财务管理中心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部门,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密切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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