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人数 7 人,董事林洁,独立董事石锦娟、张国昀、丁寒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屠勇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屠勇军先生就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石锦娟、张国昀、丁寒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本公告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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