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审核报告
二○二四年度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569号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霸传感公司)编制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森霸传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森霸传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森霸传感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森霸传感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森霸传感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周永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文静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及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安合伙”)合计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通”)67%股权,交易价格 21,507.00 万元。
同时本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93.00 万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全额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募集不足或失败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 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及格安合伙。
交易对方在标的公司的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唯 1,617.00 32.34
2 潘建新 805.00 16.10
3 林荣祥 737.50 14.75
4 吴薇宁 5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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