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梅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郑梅莲,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财务方向)专业,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财经研究所教师。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委托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席 亲自出席会议
8 8 0 0 否 3 3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
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1、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帮助公司减少运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向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独立董事汇报,本人会仔细审阅汇报资料,询问重要事项,并签署资料。本人会与内部审计相关人员沟通,对年度审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走访上市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
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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